2月20日,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明确湖北省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今年将以监测预警、巡查排险、会商研判、指挥调度、抢险救援等为主要措施,坚决守牢标准内洪水“不溃一堤、不垮一坝、不发生群死群伤”工作目标,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将公示
全省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于5月1日前调整完成全省各级行政区域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以及江河、湖泊、水库、水闸、泵站、蓄滞洪区等防汛行政责任人,并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公示,督导到岗履职,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实行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区。在全省继续推行防汛抗旱省、市、县、乡、村“五级包保”责任制,实行省领导包保市(州)、市(州)领导包保县(市、区)、县级领导包保乡镇、乡镇领导包保村、村党员干部包保户,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落实行业部门责任。按照相关要求,督导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防指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发力监测预警、工程调度、地灾防治、城市排渍、交通保畅、抢险救援、人员保供等防汛环节,履行好行业内部防汛抗旱工作主体责任。
重点扶持建设八支专业队伍
湖北将扎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运用全省风险普查成果,督促全省各地于汛前开展拉网式检查,完成崩岸治理、病险工程除险加固、行洪障碍清理、管网改造等隐患整治工作,对汛前整改不到位的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在市县自查基础上,省防办于4月上旬联合省水利厅组建防汛抗旱检查组,对全省汛前准备工作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并对各地隐患实行挂账销号管理。
与此同时,全省还将做好工程准备。督促水利、交通、住建、气象、能源电力等部门开展各类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和气象、水文、山洪监测站点等的全面检查保养和试运行,保证各类工程、设施设备以良好状态迎汛;抢抓汛前有利时机,加快水毁工程、病险工程、在建涉水工程和防洪补短板工程建设进度,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消除河道行洪障碍,实现安全度汛。
围绕16个二级流域片区中面临的中小河流防洪、山丘区山洪应对、大江大河险情处置、城市内涝应对、工程抢险等任务,按照共建共用原则,全省将重点扶持建设省漳河抢险队、襄阳市抢险队、黄冈市抢险队、荆江抢险队、钟祥市抢险队、潜江市抢险队、天门市抢险队、枣阳市抢险队等八支专业队伍建设,通过加大资金保障、更新升级技术装备等方式,提高专业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做好汛前准备,全省将落实资金和物资保障。省级将在全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现状调查基础上,实地查验各级物资储备存量,测算物资需求,分级分类制定标准;同时加大防汛抗旱资金筹措、支持力度,鼓励全省各地采取商储和实物储备方式,按品种分类别备足备齐防汛抢险物料,购置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设备,完善应急物资保供方案。
易出险区域严格落实专人巡查
汛期,全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启动防汛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推行指挥部领导坐镇指挥、防指主要成员单位联合集中值班。
同时,加强城市、山丘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极端天气预报;着力推行3小时预报,2小时短临预警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红色预警叫应机制和极端强降雨“三停”工作机制,构建完善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预警体系,实现预警与响应行动无缝衔接。紧盯汛情旱情发展态势,及时有效推送预警信息,推动形成预警、报警、处置工作闭环。
汛期保安全,巡查防守是前哨。根据要求,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后,动员社会力量重点加强堤防、水库、湖泊、工矿企业、尾矿库、旅游景区、施工场所洪涝、重要基础设施及地质灾害风险点巡查防守;超警戒的堤防、湖泊和超汛限的水库按照要求上足干部和劳力;历史险工险段、穿堤建(构)筑物、迎流顶冲堤段、地质薄弱堤段、涉河涉湖在建工程等易出险区域严格落实专人,分班、分组、分时段反复巡查。
科学组织转移避险。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确保受威胁区域群众遇到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确保失去自我转移能力人员能第一时间得到妥善转移安置。
高效开展抢险救援。加强与驻鄂解放军、武警、央企、地方专业应急力量以及民兵应急力量对接,制定应对重大险情应急协同联动方案,提高处置重大险情能力。
此外,紧盯旱情发展态势,开展旱情趋势综合分析研判,协调气象、水利、农业等部门做好气象预警、抗旱水源调度、农业技术服务等抗旱减灾工作。统筹调度应急供水力量,保障饮水困难群众生活用水需求。
力争每3年把各级防办人员轮训一遍
在提升防汛抗旱业务能力方面,采取组织业务培训、集中送学、开设网络培训班等形式,推动省、市、县三级开展防汛抗旱大培训活动,力争每3年把全省各级防办人员轮训一遍。
在加强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方面,全省将积极推进全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防汛抗旱模块建设,全面接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农业、交通等行业数据,力争汛前实现省、市、县三级联调联用,发挥系统功能。
在加强防汛抗旱考核评估方面,全省将防汛抗旱纳入全省安全生产消防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考核范围,对市、县两级年度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打分。
此外,还将注重完善防汛抗旱制度机制,健全防汛抗旱法规制度,健全协同联动机制,优化应急指挥体系,遇到重大汛情、险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搭建反应灵敏、协同高效的防汛抗旱联合指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