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山东省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山东“八抓20条”创新措施为纲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千千万万只眼睛的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促进山东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22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受理举报307...

山东省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山东“八抓20条”创新措施为纲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千千万万只眼睛的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促进山东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22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受理举报30728件,是2021年的1.9倍;发放奖励328万元,是2021年的1.3倍;全省应急系统共受理举报7806件,是2021年的1.2倍,发放奖励287万元,是2021年的1.4倍;省应急厅(省政府安委办)共受理举报1505件,是2021年的1.7倍,发放奖励106万元,是2021年的1.6倍。市场监管、住建、交通、消防等部门发放奖励金额均比2021年有大幅度提升。

从全年举报数据分析看:在举报类型上,事故隐患类举报14354件,46.7%;非法违法行为类举报16135件,占52.5%;事故类举报239件,占0.8%。在举报案件核查上,全省各类举报共查实18661件,查实率60.7%。其中,事故隐患事项查实8215件,查实率57.2%;非法违法行为事项查实10383件,查实率64.4%;谎报瞒报事故事项查实63件,查实率26.4%。在奖励发放类型上,事故隐患类奖励151万元,非法违法类奖励155万元,谎报瞒报事故类奖励22万元。

2022全年,山东省各级各部门通过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奖励鼓励举报,通过核查制止违法,全年累计消除事故隐患8125处、惩治非法违法行为10383起,从企业源头有效遏制避免了事故发生,将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对各类违法违规企业起到强烈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护航和保障了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