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安委会、省应急管理厅通过印发通知、组织培训等方式,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省安委会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近日,陕西省安委会印发通知,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通知要求,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以矿山安全、建筑安全、危化品安全、燃气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旅游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抓细抓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采取企业排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全面、准确、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开展“回头看”,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推广一些经验做法,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住、把事故隐患消除掉,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通知要求,全省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要认真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五十条措施,重点检查党委政府、部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和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等情况。要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在城镇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危险化学品、打击非法违规盗采矿产资源、涉众公共场所安全、秦岭核心重点保护区、黄河流域尾矿库清理、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旅游安全排查、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要开展集中执法专项行动,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要内容,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道路和轨道交通、消防、建设工程、有限空间及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企业“第一责任人”等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各市(区)、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与陕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一体落实。要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理念,强化事前监管和事前问责,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夯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现场监控,把集中执法贯穿于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全过程。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对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问责问效,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执法事项视频培训会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月度视频调度会精神,推进工贸重点行业“百日清零行动”深入开展,7月18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再次召开全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执法事项视频培训会,邀请专家对粉尘涉爆企业安全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粉六条)进行深入解读,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全面掌握粉尘涉爆企业安全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督促做好近期执法检查各项工作,确保工贸重点行业“百日清零行动”取得实效。
省应急管理厅执法局全体人员,各市、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工贸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工贸安全监管科(处)、股全体人员及执法支队、大队负责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人员520人参加培训。